米博华
2016年09月22日09:19 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辽宁拉票贿选案持续发酵: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,辽宁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之后,日前又披露,涉及此案的四百五十多名辽宁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。
而此案的权威定性是——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、严重违反党纪国法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、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。
从时间上看,湖南衡阳、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,大约也发生在这一时段。或许可以说,在有的地方,拉票贿选既不偶然也非个别。
毋庸讳言,拉票贿选案的主角多是官员和商人,关键在政商关系。或问,这为什么可以成为一门“生意”且十分火爆呢?
在人们印象中,人大代表的职责是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来参政议政,既没有工资又没有报酬,纯粹是为国家为社会服务。然而,在有的地方,人大代表涵义已经变味。
有学者指出,这些年企业界人士以基层代表身份当选人大代表的越来越多。其中,多数代表认真履职,但有的人动机大有问题。或是为提高身份地位,满足虚荣心理;或是与权力共谋交易,攫取巨额利润;或是为维护既得利益,寻求政治保护;或是想结识权势人物,广织关系网络……此次辽宁拉票贿选案,涉案人数多,身份构成集中,对这些新动向应该引起高度警觉。
在一般人看来,各级人大并非行政权力机关,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,似乎“寻租”无隙。最近披露的系列案件显示,这可能是认识误区——反腐没有可以忽视的“清水衙门”。
其实,拉票贿选古已有之,但近日又有新的特征。有些领导干部十分热衷结交富人、老板,通过馈赠“代表”头衔获得丰厚回馈,这种现象日益凸显;有些官员看好这个发财门径,甘当上下串通的“中